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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18/8/3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 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1808-802004-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6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医疗设备一批

注:

1. 采购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可以选择各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标书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06日 至 2018年08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5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9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501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9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5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工

联系电话:020-85573161-614

 

联系人:范

联系电话:020-82118356

 

传真:020-82118356

邮编:5107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

 

联系人:肖寒

联系电话:020-85572630

 

传真:020-85534388

邮编:510665

(三)

采购人: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五华县华城镇环城街61号

 

联系人:钟平

联系电话:0753-4841275

 

传真:0753-4841275

邮编:514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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