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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热水设备及路灯采购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热水设备及路灯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AJL[2021]第007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热水设备及路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9667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966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电气设备 |
热水设备及路灯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9966.79 |
389966.79 |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至货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最终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室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室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属性:货物类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七星岗路7号
联系方式:黎先生/020-36250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
联系方式:朱工020-85573161-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020-8557316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