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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18/7/9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 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1807-802004-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91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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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1

1

便携式彩色超声系统

2台

170.00

2

体外碎石机

1台

100.00

3

脉动真空灭菌器

1台

60.00

4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1台

45.00

5

医用干燥柜

2台

28.00

6

医用煮沸消毒器

1台

10.00

7

生物阅读器

1台

5.00

8

超声波清洗机

1台

12.00

9

数字化移动式医用X射线机(C臂)

1台

220.00

2

1

运动心电工作站

1套

31.00

2

动态心电工作站

10台

90.00

3

数字式十八导心电图机

1台

20.00

注:

1. 采购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可以选择各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以上包组投标人报价不能超出预算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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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4.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标书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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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09日 至 2018年07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5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1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501号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501号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09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工

联系电话:020-85573161-614

 

联系人:钟主任

联系电话:0753-4841275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

 

联系人:肖寒

联系电话:020-85572630

 

传真:020-85534388

邮编:510665

(三)

采购人: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五华县华城镇环城街61号

 

联系人:钟平

联系电话:0753-4841275

 

传真:0753-4841275

邮编:514400

 

发布人: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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