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国际体育演艺中心二期项目—1#、2#精装修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
1.2.3 工程范围:广州国际体育演艺中心二期项目商业写字楼公共空间精装修,写字楼面积约52288平方米,商业配套面积约15314平方米,架空层面积1389.375平方米及地下室电梯厅133.92平方米。本项目定位为涵盖甲级写字楼及裙楼商业等多种物业功能的城市综合体。具体建设规模以立项批复及规划部门核发的用地规划批文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开规地【2013】64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核【2013】24号。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73328.94万元。其中,本项目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4492.17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软装布置方案、施工图(含室内装修等其他零星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配合、设计跟踪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和协助业主与装修有关内容的协调等。协助甲方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卫生防疫等报建工作,确保设计能取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认可(具体以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范围内容为准)。
1.2.9 工程建议开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上午 9:30~11:30 ,下午14:00~16:00 ,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 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71.73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4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3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2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1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凯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电话:020- 32096588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西288号
1.9.7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及其它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凯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760、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西28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096588
1.10.4 传真号码:020-32092000
1.10.5 电子邮箱:648755065@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4号501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3428814659
1.11.4 传真号码:020-85534388
1.11.5电子邮箱:wajlkfb@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58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网址:http:// 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1641
1.13.4 传真号码: 020-82111247
1.13.5 网址:http://zb.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