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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区分局)的委托,对新港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研究及改造提升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AJLFU2016-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港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研究及改造提升规划编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389.0000
四、服务年限:1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新港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研究及改造提升规划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0个工作日 |
人民币 3890000.00元 |
1. 备注:详细的服务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须带下列资料前往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资料包括: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复印件;⑤《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1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10-21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区分局)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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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龙 |
联系电话:020-34373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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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34381610 |
邮编:510240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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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炜璇 |
联系电话:020-8557316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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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5534388 |
邮编:510665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曾秋月 |
联系电话:020-85573161-82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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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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