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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单位批准,并且本工程前期资料已收集完毕,资金已落实,清华珠三角研究院现对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场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场地装修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22213698
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 020-85573161-6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创新大厦C3栋1-3层
四、项目概况:办公场地装修面积约为5855平方米(实际室内面积为4912平方米,首层102单元775平方米,2层201房1175平方米、202房689平方米、210报告厅676平方米,3层301房1025平方米、302房572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五、项目编号、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WAJLSG2017-017
2、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本项目招标内容:办公场地装修面积约为5855平方米(实际室内面积为4912平方米,首层102单元775平方米,2层201房1175平方米、202房689平方米、210报告厅676平方米,3层301房1025平方米、302房572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6450000 元(以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为准)。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 11 月 30 日至2017年 12 月 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11 月 30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12 月 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1、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报名时间,到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501)报名。本项目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报名无效(带本人身份证核查)。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递交);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③投标人资格要求1-7项所要求的资料。(②、③项资料一式二份,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
3、不按上述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ttp://www.wajl.net/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异议受理部门: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22213698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B10栋
招 标 人: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招标代理: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29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在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本公司承诺:若与我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相同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我司自愿放弃投标。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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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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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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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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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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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1式2份,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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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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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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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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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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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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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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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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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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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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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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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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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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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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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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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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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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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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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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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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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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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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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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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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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